为什么司机宁可将人碾死,也不愿意让对方受伤?如果看到对方没有死,也要反复碾压致对方于死地而后快?概因压死一个人,司机赔偿的成本比将对方致伤致残更低。面对越来越多的司机碾压致人死亡的案例,我们应当好好地反省一下,是不是我们当今的法制对肇事司机过于仁慈?今后在处理类似案例的时候,应当考虑重罚重惩致人死地的司机,不管是否主观故意,至少要将人的生命的尊重提高到前所未有的高度。对过失致人死亡的,只要是碾压致死的,都应当处以较重的处罚,不仅要承当过失杀人的刑罚,而且要承担沉重的经济处罚;对于故意杀人的,可以最高判处死刑,同样处以沉重的经济处罚。对于致人死地的司机,要比照将人致伤致残的标准来赔偿,而且要按照最严重的那种类型比照赔偿,让对方觉得压人致死,比让人致伤更不划算,迫使司机在遇到类似事情时心里至少有一个权衡,从而制止恶性肇事案件发生。而对于在事故中间能够及时中止事故发生和恶化,并且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施救的司机,可以从轻处理,甚至可以考虑动用国家专项资金帮助赔偿,鼓励司机尽量少肇事。大家也许对“借刀杀人”这个成语不会陌生,也很容易理解。但没想到如今这车也会成为杀人的工具,而且有愈演愈烈的态势。如果说刀子会成为杀人的凶器,车子同样可以成为杀人的工具。最近以来,连续发生几起恶性司机肇事致人死地案件:前有环卫女工被数十辆车碾压成一张皮,后有三岁半幼童被宝马反复碾压致死,近有司机撞倒女童后未施救再次倒车碾压致对方身亡。且看三个新闻:7月25日下午2点40分,呼市新城区国道环卫一组60岁的清洁女工马秀英,上班骑自行车行走在110国道上,突然被一辆几十吨的拉煤车超车时撞倒,肇事车辆没有停下来,从她的身上辗过,可怜的马秀英,被第一辆车的十几个轮胎轧过后,后边又是紧跟着的几十辆大车,数不清的车轮呼啸着从她的身上轧过去了……